图片新闻 首页 后勤概况 后勤机构 后勤文化 规章制度 常见问题 服务指南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管理机构>> 经营服务单位>> 后勤服务总公司>> 服务指南 >> 学生保险 >> 正文
校外门诊报销流程
2024-08-22

一、就诊医院须为成都市公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医疗就诊医院必须为当地定点公办医疗机构。

二、报销资料

报销资料按以下顺序及时提交至卫生所:

1、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已在学校计划财务处完成信息采集的银行卡(卡号面)复印于1张A4纸上,空白处签名、学号、联系电话。

2、门诊病历病情证明复印件。

3、发票原件:四川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当地医疗卫生单位门诊票据。(注:缴费凭证不是发票;根据就诊医院情况索取医疗发票。)

4、每张发票须有对应的收费详单。根据就诊医院情况索取。

5、处方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6、口腔科(除医保目录内可报销诊疗项目外)、美容科、犬伤医疗费不属于报销范围。

以上资料齐全后方可报销。

三、报销时间

周一至五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最后一次就诊1个月内(寒暑假期间可延至返校后两周)将报销资料交至卫生所学生医保办公室。

备注:遇特殊情况报销打款日期顺延。


后勤服务总公司卫生所

二〇二四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