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报销
报 销 条 件
1、完成在校参保流程,处于参保期内。
2、本人医保电子凭证参保地为成都市龙泉驿区。
3、四川省社保卡归属地为成都市。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住院
报 销 流 程
1、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四川省社保卡直接联网结算。
2、新生在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学校统一参保未完成,不能在出院前完成报销的,参照手工(零星)报销流程进行报销。
异地住院
异地医疗是指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
报 销 流 程
1、在西南片区(云南、贵州、重庆、西藏、四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2、在西南片区以外的国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联网直接结算;
3、因特殊原因未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全额垫付后凭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零星)报销。
异地住院报销尽可能选择联网报销
手工(零星)报 销 资 料
1、住院费用发票医保报销联(原件)(财务、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2、出院病情证明书(原件)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4、患者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
5、患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如需退血费、商业保险报销等相关事宜应提前复印资料,资料一经窗口受理,概不退还或外借。